我于2005年9月进入公司上班,月工资为每月1100元,做招商工作,至到06年8月20日辞职.在此期间9月到11月的工资为1100已领取.后因为公司做人员调整将原有工资降为800元至到2月分已领取.但从3月份开始公司一直以资金暂缺而推发工资.一直未发直至8月份,我因无生活费和路费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结工资合计5200多元.公司通知下月15号一并领取.可下月去领时.公司以资金未到位而要求资金到位后电话通知领取.但直到现在2006年12月份一直未发.电话也关机.办公室也无人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