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开发商以房屋抵工程款。与承建商签订了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为了避免繁琐的过户手续和交易税费,承建商未要求开发商过户房屋产权,并委托开发商销售房屋,在承建商与购房人签订(价格等)协议之后,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当时到房管机关登记备案,现购房人已领取了房产证、土地证)。 购房人按协议付给了承建商购房款。 开发商向购房人出具了付款发票。 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室内装修等约定。

损害赔偿
2006-11-28 18:40: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销售者应承担哪些责任
消费者维权 7817
车库买卖合同交付标准
民法典 1297
车库买卖合同交付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
民法典 47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民法典 315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4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