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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2001年毕业的大学生,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急切需要您的帮助,我在这里先对您的帮助表示感谢! 我2003年3月在网上遇到一位东北女孩,我们从一开始就谈得很投机,我们当时都很疯狂,每天都要通话2-3个小时(长途电话)。我们都相互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理想伴侣,于是我们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在经过短短十几天的交流我们就做出这样决定,现在看来真是不可思议)。在我们交流中她说她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她说她要来我所在的这个城市看我,我毫不犹豫从邮局寄给了她2000元,她说没收到我接着又给她从交通银行寄了2500元(当时我想为了一份真实的爱情,值得!)谁知到了当天下午她说她都到北京了,她家里发现她不在,又把她叫回了家(h市)。紧接着她又找了不同理由说需要钱,我又分几次寄给了她8000元。3月中旬我只身一人从我住的城市赶往东北h市。我到了东北当晚我们就同居了,在我们发生关系的时候我要求采取避孕措施,她不同意,她说希望能早点怀孕以迫使她父母同意我们的婚事,我同意了。在这之后她就说她父母要求只要我给她家50000元就同意我们结婚,我当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我能满足她家的要求,我们就可以结婚,于是,我不断开始向亲戚、朋友借钱,等我把钱凑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又提出让我和我家里人决裂(我家在农村经济条件不好,我父母对我们的婚事很支持,她知道这个条件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在和她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她说她父母害怕她偷偷的找我,把她所有的证件都收了起来,这样我就无法证实她的身份。她拿走了我的所有证件和我的存折(连我随身带的手机、手表等东西席卷一空),我当时身无分文,处境就跟乞丐差不多,幸好我有朋友在东北。一气之下,我离开了她在的那个城市,也断绝了和它的一切联系。 在我回到我所在的这个城市不久,她就通过我的亲戚、朋友不断的骚扰我,我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在我离开她所在的那个城市的时候,我已经给她留了1000元,她当时也同意做掉小孩),到了今年她又不断给我的朋友打电话说我和它的小孩已经出生了,让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前几天她又给我的朋友在网上发了几张她说的我和它的小孩的照片,还说过几个月就来我所在的城市来找我,寻求法律和媒体的帮助。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和她交往期间的经济损失该如何处理?? 我期待您的帮助。

婚姻家庭
2004-08-09 20:2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现在仍然像刚开始相识时那样爱她吗?排除她存在欺骗你的成份,你自问一下自己是否愿意和她过一辈子。现在小孩子都生出来了,总要想个办法才行,你要对小孩子负责。因为法律规定,你是小孩子的父亲,你有责任对其履行抚养。知道吗?
  • 真想说你活该,但是想想你也怪可怜的,情圣一个

    我不是律师帮不了你,但是支持一下,希望你得到教训
  • 活该!
    你就和她结婚好了
  •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要想过去,和她好好地谈谈,解决小孩子的事和你与她之间的事,希望你能够做出理智的选择。
  • 你好像太天真了,要好好记住这个教训,对孩子负起责任吧!!!!
  • 你要搞清孩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可做鉴定.你给她的彩礼可要求退回.醒醒吧小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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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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