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住武汉的日本朋友,11月19日在桥口新世界百货购买一件上衣,价格为2400元,当时桥口新世界百货正在做买200送200的活动,他就领了2400元的酬宾券,当时服务人员没有告知第二天(20日)券就实效.日本朋友昨天去持券买东西,百货店工作人员告诉他已经失效了,不能使用了,券的背面有效期的地方没有任何日期说明,知识在左上角有一串数字,写着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日期左右没有任何说明.首先他们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其次日期没有注明,含糊不清.请一定帮忙解决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