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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4年我与丈夫分居10个月,现在我接到法院通知,他已经起诉离婚,就在12月4日开庭,他今年4月份的时候也起诉过离婚,当时我没答应,现在我和他就小孩,财产无法达成协议,想咨询一下具体孩子和财产分割问题

刑事案件
2006-11-23 20:10: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法律有规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或不尽监护职责的其不应获得监护权。
    2,扶养费用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实际需要由法院来判决,你可以提出15炎元的扶养、教育、医疗等费用。
    3,在有证据证明你属共同还贷人时可主张返还该费用并要求补偿。
    4,在属婚后所得时如无约定则按法定,即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一半与你,其有证据应经质证后由法院来认定。
    5,养老保险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暂住原房屋,如有证据表明你住房有困难的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6,生育孩子的损失如无法定理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7,对于该类型的离婚财产、扶养纠纷我们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有需法律上帮助可再次来电联系我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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