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涉及对方给我财产补偿、房屋贷款人由双方共同贷款变更为对方一人等,应给付我约20万元,但是对方拒不执行。
请问律师,1.如果我申请执行,需要多少费用?
2.申请执行有没有类似诉讼实效这样的期限?会不会在判决多少时间内如果不申请执行的话就失去了这个权利?
-
1、申请执行不需要你支付费用,由法院向对方收取。2、只要申请执行之后你的权利就没有时效的限制,但是在判决一年之内你没有去申请执行的话,也会过申请时效的。
-
前两位的说法不大一样啊。个人觉得向被执行人收取费用是合理的,因为是他的原因导致的执行。
-
申请执行费从去年开始是缓交的,到执行回款后再从该款扣交。所以你不须担心执行费用问题。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
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执行
-
申请人不交费。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