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6年10月29日,我朋友在学校外面被别人持刀威胁写下欠条{事前并无债务纠纷},并进行殴打.11月15号,他把两千元现金给了他们,并让对方写收条一张.事后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拒捕,请问这种行为属于抢劫还是敲诈?金额达到两千元,并且事先对他进行了殴打,一般叛多长时间?谢谢

公司企业
2006-11-19 20:30: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诈骗7000元判多久
刑事辩护 14455
社保卡的作用有哪些?
社保卡作用
社保卡的作用有哪些?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房屋抵押个人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盗窃手机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3277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