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号,我和朋友三个人合伙向个朋友借个10元钱。并且写了张欠条。我们三个拿这个钱去投资一个药酒的项目,药酒的那一方答应一个月后就能收回钱来,现在钱也没回来,药酒也没回来,他们说差不多到春节的时候就能回来,我让他们给我们三个其中一个写了张借条,目前只有等待。。。
-
应该是谁(包括单位和个人)收了你们三人的钱,就由谁来打欠条或者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打欠条,实际上应该在欠条上写清楚是欠你们三人的,而不是一个人的,当然你们如果关系很好也无所谓.如果到时候对方无法兑现诺言,你们有权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