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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前不久离婚了,是到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有一个男孩由我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孩子的医疗费和教育费我们每人承担50%。可现在有医疗费费产生了,我找男方去要,每次他都故意找茬,要么不给,要么拖延给的时间。我觉得每次这样去找他要太累了,我想通过法院执行庭帮我收取这个费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

证券投资
2006-11-23 1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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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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