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律师,我最近遇到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我亲戚单位团购了柳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多套新房,亲戚把属于自己的一套转给了我,亲戚单位和其本人均出具了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材料。于是我在房产商同意更名、并交纳所谓“更名费”的情况下,与房产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是,前几天我打听到没有办理更名的已经办理了按揭、交纳了燃气水电初装费,而我们几个更了名的却没有接到通知。于是我去房产商处问了一下,工作人员说我不能给我们团购价,要加价才能卖给我们,要不就得由原登记用户(即我的亲戚)来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