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1988年经当时的县城环委根据川府发(1988)27号文件成立建管所招聘的建管员,经费由城环委统收统支,1992年根据建设部。劳动部(90)建村第505号文件,川建发(1991)村镇284号文件和乐劳计(1991)33号文件和建设局签定了劳动合同,2000年又续签了合同,2001年机构改革,把我们下放到乡镇管理,经费自收自支,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砍掉了收费项目,工资没有着落,今年经过反映市政府下文从7月起拨工资,年底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但这次机构改革要把我们作为临时人员清退,我们反映到建设局,建设局说2001机构改革我们的人,才,物下放到乡镇不该他们管,

知识产权
2006-11-14 10:52: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该怎么算
9365
最新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最新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个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
专利申请代理协议怎么写
专利申请代理
专利申请代理协议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