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说明:我和我老婆是在广东东莞工作的,我老家是邳州市的,今年的4月份、6月份我从东莞分别向家中寄了2封挂号信,收信人为我的爸爸,结果到了8月份,我爸爸一封信都没有收到。由于前2次我都以为家中已收到了,就没有留底,为了确认一次,我在8月23日,我又从东莞分别向家中寄了第3封挂号信,结果我爸爸一直没有收到信。在此期间我一直追问东莞邮局。11月初,我从东莞邮局得到的结果是:信是8月23寄出,8月29日送到我爸爸手中,并且有我爸爸的签名,我随即打了电话,但是我爸爸并没有收到。没有办法,我在11月初只有回到邳州市某镇的邮局去查,看到了签名的底单,我随即复印了一份,签名根本不是我爸爸的亲笔签名。最后经邮局去查,结果信件落到了我村一个主管计划生育的人手中,并且已经拆开,对此,主管计划生育的人解释是:他一拿信件就知道里面是计划生育查环查孕的单子,所以扣下了。 对此,我很不满意。我认为,一是主管计划生育的人无权扣留挂号信。二是挂号信纸张很厚,说能看到里面的东西,有点牵强。三是镇邮差应直接将信送到收件人手中,因为是挂号信,并且挂号信都要经过收信人的亲笔签名。四是如果代签,也只能签代签人的名字,后面注明代字。 据我了解,此信件可能为我镇邮差扣留并直接签我爸爸的名字。在第三次我调查时,因害怕责任直接将信给我村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并给其一点好处,要求计划生育的人帮他承揽责任。

证券投资
2009-03-15 08:11: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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