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10月,我和我妈合买了一套房,我两万,我妈四万.我妈当时是拿她对象的钱买的。她们在05年6月结婚.由于当时钱是那个男的多,所以房本那个男的那着.而且一直没过户,当时说好一两年,给他们还了钱,或给他们买套房后,就把放本给我们。可今年10月我们给那个男的买房时,他闲太小,给他五万,他又闲钱少,(原因是当时六万买的房,现在值12万),非要更我门要八九万,我妈怎么和他辩解都不行,用他自己的话就是现在是认钱不认人了。现在是我们想要这套房,我们准备给他八九万,把房子过户到我们的名下。可我妈看他那样,也不想和他过了,但给他那么多钱又不干心.我想问,如果我们给了那个男的八万快钱后,我妈和他离婚,我妈能和他平分那八万元钱吗,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差不多还是给了他四万,我们基本是是没什么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