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88年进入我们县郭道乡粮站上班,当是是临时工,到了96年招工,于是签订了招工表,因当时有生意,在介绍信上,写了:{暂不上班}几个字。粮食局局长也写了:{原则同意粮站意见,不上班,一切上交款项自理}几个字,过了几个月,粮站因人不够就叫上班了,一直到现在。 11.6号,县对粮食部门进行改革,正常下岗给2万多元,粮食局说我是挂靠人员,上班只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只给5千元。请问各位律师,我究竟是什么身份?

交通事故
2006-11-13 10:56: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