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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您好!我曾在A公司从事行政经理一职,主要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及公司资质申报、项目申报等工作。 A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集成业务,该业务很多通过招投标方式得到,但这类业务对投标单位一般有资质要求。但公司目前还未取得任何资质,所以在投标过程中经常要借用外单位的资质证书,但这就涉及到一定比例的管理费,长期以往,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几年下来,公司便想评定自己的资质,但介于公司现有业绩与资质评定要求之间的差距太大,靠真实的数据根本无法取得资质。公司领导决定自编一些合同,以满足申报所用,但这也涉及到甲方的盖章问题,(资质申报要求检查合同原件)。公司决定自已去刻公章,以解决甲方盖章问题。 在申报中还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真实情况离申报要求也是相距甚远。这也要变通。 这项工作的具体分配是这样的:我是总负责,协调处理此事。审计报告与刻公章由财务部经理(也是公司老板娘)完成。合同编写由技术部完成。 在申报资质之前,还有一项工作是资质申报当中的一个必要条件:项目经理的申报。这个申报一方面要参加笔试,一方面要提供申报人员所负责的合同。合同的提供是由我跟负责合同编写的同事完成的,但只要求提供复印件,这当中也是经过处理的。完成项目经理申报后,这些合同就没有留下。 我也意识到这件事情有些不妥,所以在资质申报工作开始之前,就借家里的原因辞职了。 事隔半年,单位已经取得资质证书,老板在这时打电话来想请我回去工作。我却不知该如何作决定?

证券投资
2006-11-13 1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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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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