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2005年4月6日,我曾交给老板5万元钱,同时收到一张收据.在2006年4月6日,我向老板拿回1万元利息, 同时老板把原来的收据收回,重新写了一张:今收****人民币伍万元,按年利息2分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由老板签字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现我已辞职,我提出要还该笔钱,但老板老是说没钱.

民事相关
2006-11-10 22:26: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消费者投诉方式有什么
消费者维权 68031
办营业执照在哪部门办
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办营业执照在哪部门办
2022年广东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侵占罪量刑标准
2022年广东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罪认定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