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0月10日第一次接到申银万国银城东路咨询部的叫叶兰的小姐电话(电话号码58776120).要我做好准备,她要介绍股票,第二天她真的来介绍捷利股份(000996),说他们主力进了要我在2.49元进2万股,我听了笑笑并不当一回事,本来嘛,这种电话多了啊.可我的老婆突然一根经搭错了,非要我买,说输了算她的,我就买了2万股5.49元进的.叶兰11日12日16日17日19日23日25日26日都有电话来往,先说保证好的,他们有主力在里面,后来套住了又说他们的主力因为大盘不好不拉,25日还主动来电话说保证没问题.一次我打电话找叶兰,一个叫张楠的接了,他说叶兰在开会,他问我是买法拉电子(600563)吗,说明他们给不少人介绍股票,张楠也说当时打电话来叫不好的人不少.10月30日我打他们的电话,电话没人接了,我打114查申银万国银城东路营业部的电话,打到该营业部,那里的人很负责地说根本没这个叫叶兰的人,58776120也不是他们的电话. 对他们的每次电话都有录音的,录音里有很多细节很有用的. 叶兰的声音和重阳指(一个被取缔的证券咨询机构)的有个叫林玲的声音一模一样(我有林玲以前的录音).叶兰对重阳指内部的人员很熟(能说出那里的主要人员名字和其他情况),重阳指在延平路121号三和大厦10楼F室,我去过. 我平时是个很有头脑的人,这次不知道怎么搞的,象被人催眠过了的.我电话号码是62338500,要不我把所有的录音寄给你,你听了原始的东西就全清楚了. 他们最有可能是个股票咨询机构,搞砸了,换地方了. 现在我已给市长去信,还没回音.

知识产权
2006-11-10 10:24: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yingtaojin:

    从你所所说的情况来看,这个介绍你买股票的人提供给你的信息并不真实,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可能。

    1、她的行为首先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证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 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二百零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该情况,你应首先向证券业协会和证监会投诉,要求对此进行处理,要求传播虚假信息的人赔偿你的损失。只要在处理中确认行为人的行为确实违反上述规定,即便在这个处理过程中行为人没有对你进行赔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追究其责任。

    2、她的行为也涉嫌《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虚假信息是指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处罚: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行为人实施了编造并传播了虚假信息的行为; 2)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虚假信息而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该罪为结果犯,要求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证券、期货价格强烈波动;在投资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抛售或购买证券、期货合约;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是,我国现在尚没有司法解释对金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就你的情形能否达到“严重”的程度还有一定疑虑。

    因此,对于这个情况,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你所说的叶兰与林玲系一人的情况你也应该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可以申请对录音进行鉴定。

    如果选择走刑事司法程序,存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证据充分确属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行为人赔偿你的物质损失。另一种是证据不充分或认为情节不够严重,不能被审查起诉通过或被判决无罪,此时你的民事赔偿要求无法在刑事程序中得到解决。但是,只要在侦查过程中确认了行为人的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的事实,你仍然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并可追究其行政责任。(适用前述的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

    另外说明一点,如果这个行为人已经不在具有证券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身份,那么则不能适用证券法的规定来追究责任,而只能走刑事程序,或许可以通过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来迫使她对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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