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罗德军,29岁,今年7月17日在为城建局退休干部罗某建商住楼时,扬钢筋时被万伏电压线击中,当场昏迷,被送往县中医院抢救.后因伤势严重,转入市太和医院住院治疗.转入市太和医院后,罗某只支付了首期治疗费用后就逃避现实、拒不支付后期费用。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在住院两个月内,四处借钱,勉强维持并保住了性命。但是最终仍遭受右大腿截肢、左手失去劳动功能、身体留下多处伤痕。后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四级伤残。罗某在我住院一个星期以后就不见踪影,直到我出院才露面,而且仍然置之不理,没有一点关心的意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