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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5年10被拆迁安置的,是房屋产权调换.调换房屋为两套,其中一套由于安置用房有限未给我,并在协议中写定今年10月给,在此期间,我结婚并且生子,即在安置人口中又增添两人. 在原拆迁管理部门所讲,如我在第二次选房(即06年10月)前结婚,那么安置人口即多加一人.但现在我不知所措.

证券投资
2006-11-07 21:09: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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