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设计人员,工作了6年了,去年6月我到林李公司从事设计工作。去年11月1日签订合同上写明工资1000元/月,其余按产值计算奖金提成。但去年底未按产值分配,只是预发了部分奖金。等到今年9月,公司按产值算出奖金,扣除所有已发的报酬还有22500元,并决定分3个月发放。我9月发了8000元奖金。但10月19日我辞职后,至今11月5日,单位并未发放其余的14500元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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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fh007:你好!
由于你所讲的去年的奖金提成是你去年的劳动所得,单位不予发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在你多次主张仍无结果的情形下,建议你向当地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林李公司的公司所在地在南京的下属区,则在该区申请,如林李公司归南京市直属,则在南京市劳动局申请.申请时请提供你应取得14500元奖金的相关证据.
如你对劳动仲裁程序不熟悉,也可以找律师,如不能联系到当地律师,也可与我联系的.祝成功!
江苏镇江汇泉律师事务所刘向阳律师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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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