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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2年9月5日注册登记结婚,并生有一个女儿,今年4岁。现丈夫提出离婚诉讼(原因是为了逃避家庭债务) 事情发生在2005年7月-2006年8月,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做财务,由于丈夫一直无所事事,整天好吃懒做,搓麻将,伸手要钱,家里所有的开销包括女儿的一切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我一个人的身上,压的我喘不过气,丈夫什么都听他父母的,为了我生了一个女儿,婆婆整天给我脸色看。常年的思想压抑,导致了我行为失常,做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情,趁着职位便利,我擅自挪用了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及丈夫的无度挥霍,直至今年8月单位财务换人移交发现这一情况,老板已经让我补齐并退回了单位的钱并承诺不会追究责任,现所有的移交的手续已经办好,本人也已经离开该企业。在还单位钱的这段时间,丈夫一家都知道,也答应帮我筹款,可是从头至尾并没有拿出一分钱来帮我还款,因为丈夫家一分钱也不肯拿出来,我就去我一方面的亲戚和朋友那里借钱,所有的借条上面都是我一个人的签字,并没有丈夫的签字,但是他知道这个情况,当时也承认自己挥霍的会想办法还出来,可是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一分钱。现在亲戚们都急着要我们还钱,我没有办法只有让丈夫想办法,可是他却提出了要和我离婚,他让我想清楚,最好协议离婚,孩子规我直接去民政局签字离婚。还警告我说不离婚就起诉我,说在法庭上讲出这件事情,让我坐牢,并且孩子也会判给他们。他说会联合老板一起出来告我,起诉我离婚。 我所挪用的公款全部都用于家庭上,还有就是丈夫购买的昂贵的奢侈品上,所有的开销和支出都有发票和证明。

涉外纠纷
2006-11-06 18:22: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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