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我弟弟在单位经手一笔4500元的货款,一直没有机会交给财务。现在他要离职,单位没有归还他的抵押金,没有给他当月的工资,交相应的保险,所以他没有归还货款。
他有没有犯法。
如果犯法犯的是什么法?
他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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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经手一笔4500元的货款,一直没有交给财务。严格讲是职务侵占行为。
单位没有归还他的抵押金,没有给他当月的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关系问题。
建议尽快与单位说清楚,并且请求,互抵一部分费用,但都是要有结交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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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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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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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支付令,并将该款交到法院,要求法院将此款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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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了,如不成的话建议到律师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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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