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顺德勒流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在2004年11月与公司签定了2年的合同。在合同中列明每月在工资中扣2000元作为押金,在每年12月付清。 今年9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付清我的工资和押金,公司说过些天付,但拒绝写付清的日期。期间我多次催要,其说年底再付,为此我现在无法拿到押金。

债权债务
2006-11-03 10:55: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