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盛律师:您好!我是代我的一个亲戚想您咨询问题的,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解答。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亲戚目前在上海郊县经营一家养殖饲料的经营部。经销了一种新品牌的养虾饲料,但是养虾户在使用这一饲料以后普遍反映虾的长势没有使用其他品牌的饲料好,在收获时确实有一部分虾的个头偏小,造成经济损失和收益下降。因此,有些养殖户就向我亲戚投诉是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要起诉他。养殖户曾经自行把该饲料的样品请某农业大学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是相关营养成分比产品标示上要低。目前我亲戚已经把该情况向生产厂方提交,但该生产厂商一直未作任何答复。这里需要解释的是: 1、养虾的产量有很多因素决定,如池塘质量、管理、天气、饲养方法、虾的单位密度、饲料质量好坏、用药等,而且使用这一品牌饲料的养殖户中也有部分养殖的虾的长势和质量是正常水平的。 2、由于是新的品牌,虽然厂方提供了齐全的产品资料和证书,我的亲戚也对这些文件作了考察。但还是在实际使用中不断提醒养殖户注意虾的生长情况,是否符合普遍的情况,如果出现长势不良的话,我亲戚就会建议养殖户改使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而停止该品牌产品的销售。但是养殖户一直回复说没问题,所以一直使用到虾产出时才反映虾的产量不好的情况。 3、由于是乡下小型经销商我亲戚,根本不备对产品的检验能力,只能一方面通过厂方提供相关资料、产品包装和技术支持,基本判断产品质量合格。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养殖户实际使用过程中,及时汇总养殖情况考量产品效果。这也是目前饲料终端经销商的普遍做法和现实情况。 4、以上的养殖户都是赊欠饲料款的.

公司企业
2006-11-19 20:58: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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