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是关于店面租赁的问题.
我家以前是自己开店的,可由于某种原因,想把店面租赁,由于去年那旁边就我家一个店面,所以有想租赁的人出的租金都过低,看了几个,后来还是以很低的价格租了出去,可合同上写的是租3年,每年租金是15500元,(4间店面,而且都已装修好),可现在旁边也开了很多店面了,就在我家刚租出后的1个礼拜,旁边一些也租了,而他们的租金是6500元/年(1间店面).那我们就很亏了,一年还没关系,亏了就亏了,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明年就是第2年加租呢?
而且合同上还写着:第2年乙方应该在租期到的前15天付清甲方1年的房租,否则甲方有权叫乙方退租/不知我们有这个权利吗?尽管房租迟交1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