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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我的父母买了所有的家电家具供我们结婚,现在和我老公要离婚。而这些东西有的发票已经丢失。 离婚的话,我爸妈买的这些东西是作为我们夫妻公共财产?还是作为我个人的财产?没有发票的那部分如何认定? 谢谢!

婚姻家庭
2008-02-05 23: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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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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