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所在企业原为城镇一集体企业,于1999年改制为私营企业。改制时,共有资产近600万。由原来厂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出资150余万买断部分资产在原址继续经营。当时,所有资产由县水利局管理,(企业改制前属县水利局主管。)以承担银行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于改制后人员的裁减、生产规模的缩小,市场的萎缩及工资待遇偏低所造成的员工流失,加之现在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及其他各方面原因,致使生产经营现难以继续维持下去,现经营者欲将企业转售给他人,但是,他们竟然胆大妄为,将本不属于他们,并经改制后已抵押银行债务的所有资产据为己有整体出售,且有关部门竟全然不知!请问,此事若日后被查出,当事者会被如何处理?

其它综合
2008-02-04 09:32: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