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范律师您好: 这个案子是我家人瞒着我借给一东北人巨款被骗的事。 几年前我家人经过邻居认识一姓于的游医辽宁人,此人自称医术高社交广,经常到中南海给首长诊病... 一次找到我家人和邻居说,他认识一总参军人,现在是一公司老总,准备开一个金矿,如果能投资给他,一个月可还本,并给20%的利息。在游医欺骗下我媳妇和邻人各取了10万元,共20余万交给了姓于的,我妻让他写了欠条(欠条:今欠李延梅现金12万元整,一个月内一次性还清。欠款人于天顺。2001年11月19日。)。数月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骗子从此消失了..至今渺无音讯 05年我得知此事后报案,公安局说我诉姓于的诈骗无证据,给了不立案“通知书”。我申诉至检查院,答:让分局再调查.... 现据我了解,那个“公司”早就是名存实亡,根本没开过什么金矿,姓于的游医就是虚构事实骗人钱财的。 在与公安局扯皮近一年后,今年6月历尽周折我到东北找到了骗子的家庭住址,并于当地起诉,于天顺之妻为第二被告。经我申请,法院已将被告房产查封,骗子妻说姓于的已有10年未回过家,债务和她无关,并否认欠条是于天顺的字迹,同时找法院办离婚手续,法院已将我的起诉登报公告送达于天顺,三个月后判决

公司企业
2006-10-25 19:56: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guozhenhai,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法院可判决用于的房产还债,至于在北京公安这边刑事立案,仅有的利害关系人您的邻居无力作证,因其也是受骗者之一,所以不用再费劲,即使立上了案,其早就隐姓埋名,也很难破案,所以还是多争取法院那边的支持为宜.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请见王牌律师网www.king-lawyer.com,
    或打电话13391711388\\\\\\\\52065621、发邮件goodyour@sohu.com
    QQ:30085781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

      范林刚 律师

      2006年10月25日 于北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