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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是新疆的,有500亩地(租别人的).2005年与三家人(均为外地人,在本地无户口无固定财产)签定了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期限为18年.由于这两年气候的原因都亏损了,前阵就开始找这三家人可要不就是停机或别的什么,就是找不到人.这两天我父亲去收三家人拖欠我家的租金和我家代其垫付的水费之类的费用才发现三家人都搬空了.这三家人加上前一年拖欠的费用共拖欠我家款项人民币共计近18万元,其中两家人(说是回了老家)是与其亲戚共同签定的合同,其亲戚尚在本地,但其亲戚虽签定了合同并未种这块地,不知我家是否可以向其追讨债务(这两家在本地也无户口无固定财产).第三家是我家最大的债主,债务大概为人民币近9万元,除我家外他还承包了另一家的一份地也亏了,现在没有人知道他跑到哪去了,房屋也一搬而空.我们有其在老家的身份证复印件. 想知道现在我门应通过什么程序能最快最有效地讨回这笔债,应该注意些什么,希望您尽快回复! 谢谢您!! 周杨

婚姻家庭
2012-01-03 1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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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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