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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公死亡补偿协议书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我,男1989年*月*日生(与死者职工**系父子关系) :我奶奶(与死者职工**系母子关系) 甲方职工**在公司试用期间于2006年11月15日与朋友在某地吃饭,席间**因饮酒,经某地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意外死亡。该事故与甲方无任何这人,甲方按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又关规定进行处理,双方就非因公死亡补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该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无任何事故责任。 二、甲方愿意一次性按处理职工非因公死亡相关事宜,依据《劳动保险条例》第14条即《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甲方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按1000元计,2个月工资计2000元。给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6个月工资,每月3000元,计18000元,共计20000元。 三、除按规定给付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甲方自愿补助给付80000元。前期给付50000元。第二次于2007年12月份内给付50000元。除按规定支付费用20000元外,其余80000元为对乙方的自愿补助 四、协议签订后,该纠纷一次性解决,乙方放弃其他要求补偿或赔偿的权利。 五、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指印 乙方我和奶奶签名指印 2006年11月30日 上面是和对方签的合同,06年对方支付了50000元,07年底我从家乡赶到该公司要债,公司和我家不在一和省,老板拖延说现在没钱,推迟到1月25日给钱,我接受,返家,今年1月底我又从家乡过去,老板避而不见·一直拖延 3天两头的托,面都没见,估计他不打算给钱。是个小公司,看样子要垮不垮的。 请帮忙出主意我应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又怎么办,我是个刚从部队退伍的战士,没有收入,也没有工作,合同中我的奶奶去年也不幸过世了,还有就是合同中我把自己的年龄写小了三岁,应该是86年的,这有影响吗? 还有就是公司是个做水果的公司,父亲当时是陪同公司老总,两个看水果苗子的客服,农业教授,还有地方的搞农业的小官员喝酒,算是公事,后来因喝醉后被送到宾馆,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酒精窒息死亡。其中在一起喝酒的一个人给我们写了出事的经过材料,其中大概也说明父亲是因公事陪同喝酒死亡的,那人在材料上也签了名。想请律师帮帮忙想想最好的办法该怎么办··我一个人身在外地真的很无助。在此先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09-06-06 15:5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