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5年租的厂房,现在房东给我发了个书面通知,要求涨价,请帮看一下?通知如下:
通知
靖江市海通化纤加弹厂
鉴于近年物价大幅攀升,尤以房价、地价涨幅尤为突出,经靖江沪靖空机械调厂厂管会研究决定,具体如下:
一、贵单位05年6月22日租用的生产车间陆间及生活用房叁间从06年6月23日起租金调整为每年贰万贰仟元整
二、由于贵单位擅自在本厂内盖房三间生活用房未经本厂同意,请在10日内自行拆除
三、门卫为临时借用房,现为确保整个厂区安全,本厂要求贵单位06年12月30前撤除门卫由本厂安排人员职守
希贵单位在接通知三个月内履行以上规定,如具不履行以上规定,那05年与本厂签定的租凭合同将自行终止,由此带来的损失本厂概不负责,以上内容请柒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同。
特此通知
靖江市沪靖空调机械厂
06.10.19
(盖了章的)
上面说的擅自在盖的三间生活用房是口头协议,但是在租凭合同上上的其他约定事项:承租人所承建的房屋合同终止以后不得拆除。
违约责任:违约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整
请问这份通知他的合法性??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