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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我18岁时去世了,留下两撞房子.我和姐姐住在这两撞房子里.我们都有各自的家庭.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们在房子的分配上产生了分歧.姐姐想撇开我母亲的那份,直接和我一半对分房子。我觉得这样做不对。但是这两撞房子我和姐姐都有简单的装修过(不过房产证还是写着我已去世的父亲的名字),装修的钱我和姐姐各自出一半.姐姐对装修的材料和人工及费用等都记在一张纸上.处于对姐姐的信任在付给姐姐一半的装修费时我没有要求写纸条证明.请问如果以后分配房子时该怎么分?对于后来简单装修过的父母的房子还能按照原来的继承法继承吗?姐姐的那张记录装修时的费用、人工和材料的清单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我也出资一半的该如何证明呢?请一一回答好吗?谢谢!

证券投资
2006-10-25 20:26: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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