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房东起诉我要求支付2006年的房租费,可是我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把房子交付给他了,他现在不承认,我应该怎么证明房子已经交付了呢?房东已经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我该怎么班呢?我不理他可以吗?如果我不去法院会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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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有两个事实:第一是你是在什么时间把房子退还给了房东?你需要向法庭举证来证明这一事实.如果你无法举证,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他既然把你诉到法院,你也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就必须到法院参加开庭,如果你不去参加开庭,法院将进行缺席审理,并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这样对你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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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