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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与诈骗的区别 案例如下:A与B是邻居,A约B出来饭店吃饭。同时作陪的有A的朋友C、D、E、F。A及其朋友向B演示了一种叫“番摊”赌博方法:以瓜子、围棋子等作赌具,参赌中的数人联合起来,可以任意操纵其中1名参赌者的胜负。A对B,他可以叫一个老板过来参赌,大家共同出资,联合起来一起赢老板的钱,得手后按出资比例分成。B等人均同意。随后,A叫了老板过来。第一次,每局赌注1000元,老板输了3万元。老板提出加大赌注再玩,然后离去。老板走后,这伙人平分所赢得的钱,并商量好各自筹集资金,约老板加大赌注再赌,输赢均以出资分担风险。随后,这伙人各自外出,筹得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现金。其中,B筹得30万元。第二次与老板赌博时,老板将这伙人的钱,包括B的30万元全部赢走。案发后数日,B报案称A联合他人设局诈骗他的财物。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A、老板抓获归案,其他人在逃。 问题: (1)假如A、老板承认赌博,不承认设局合谋操纵赌局,将对他们的行为如何定性?B的行为是不是赌博? (2)假如A、老板承认设局合谋操纵赌局,将对他们的行为如何定性?是不是赌博或诈骗?作为被害人,他自己也有参与赌博,合伙诈骗老板的故意,他的行为如何定性?案中涉及的财物如何处理? (3)在实践中,有些地区将上述(2)行为定性为“诈骗”,将被害人已经输了的财物追回来交还被害人,有没有 “公平赌博是赌博,不公平赌博是诈骗”的嫌疑?(如何上面的假设成立,公平与不公平又如何认定?)

刑事行政
2009-06-06 15:47: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