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律师您好,我家是咸阳丰西乡某村村民,想咨询您关于土地承包法中的一些相关问题。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一变,1997年重新分地的时候,我家由于添人了就新分得了约一亩土地,邻家王家又将被收回一亩土地。由于乡里关系,我家让王家暂时先继续种着那亩田,每年王家在我家户主的名字下交相关的农业税等。近年村里统计各户土地亩数的时候,由于失误,把这一亩田的数量又记在王家的土地证上。我家要求村里给改,但是由于耽搁了一阵,证已经发下去了,村里及我家王家三方做了各协议,算是王家租种我家一亩田并付相应租金,此协议截至到下次重新分地的时候。可是近日,重新分地,我家要求要回自己的一亩田,但王家拒绝,历称那是自家的,因为他家土地证上有那一亩数。但是村里相关部门负责人承认那是我家的承包地。 虽然村里相关部门负责人承认那是我家一亩田,但是我家还是要不回那亩田,王家拿着土地证的亩数就是不让,并强行在今年秋种时又下了种。现在我家该怎么办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什么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呢?协议?土地证上的亩数?还是相关负责人的承认? 谢谢大律师了,希望尽快得到您的解答。

证券投资
2006-10-14 12:0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