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是医院的一名职工,是做设备维修工作。上周五的晚上,医院手术室的电出现了问题,当时正有人在手术,本来已经下班的爸爸,又急忙的赶过去工作。维修的过程中,病人的家属情绪很不好,动手打了我爸爸,本来这和我爸爸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他的工作没有失职,而且后来病人也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但是我爸爸却被病人的家属(3-4人)打伤,后来做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爸爸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民警已经录了口供,对方又反咬一口说是我爸爸的责任,导致病人情况危急。现在民警告诉我们要我们先回到医院把伤养好,说是没有最后治好,不知道会有多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