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1年在昌茂花园学校工作,本来合同是订到2007年7月,但在今年8月初,校长说公司裁员,就把我辞退了.并只发了截至我交接完的工资,校长原打算补发我5个月的基本工资,后来就变卦了,说公司买了养老保险的就不给钱了,打电话也不接听. 后来我去找他,他说我告不赢他,并说他可以说我是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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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裁员,辞退员工,应该进行一定的补偿.学校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你可以直接进行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是,你应该有一定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学校是因为裁员而辞退你的.同时还辞退一些员工,书证也可以,人证也行 .
如果你需要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益的话,可以谈谈,我的电话:13976599932.或者直接到我律师事务所里谈谈具体的情况. 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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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