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在深圳工作的时候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在谈恋爱期间我家人是反对的。而且我们之间也不断出现很多矛盾问题。后来因为她怀孕,她母亲催促我们结婚,所以我们在05年8月30日在深圳打了结婚证(当时我父母不知情,我们也未做婚前财产公正)。我是武汉的,我妻子是湖南的。婚前(05年),我在广州购置了一套房产,全部是由我出资的,并且所用的登记证件都只有我个人的,现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婚后,我们在这套房子里住过一段时间。今年因为妻子生孩子,她到了武汉,与我父母生活在一起。于此同时,我被调到外地工作,并且我又在武汉购置了一套房产,也是由我全部出资,登记证件也只有我个人的资料,房子今年8月份才交房,现在也没有房产证。从今年6月份开始,妻子就频频向我提出离婚,我刚开始没答应,毕竟我们已经有孩子了(孩子2月份出生)。但最近我也想通了,其实我们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前就矛盾不断,现在也一样,但现在问题是她们家人又不让她离了,而且她现在自己也表现得很犹豫,她说要离就要我分钱分财产给她。但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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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武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分一半.孩子不满一岁,判给女方可能性大一些,但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对方没有经济收入及住房,小孩出生后由你父母照顾较多等或许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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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