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此咨询有关法律问题,请在百忙中过予解答,谢谢!我儿子现为小学四年级学生,上学期,一天下课后,在楼梯拥挤的情况下,被其他急于离校的同学碰撞,站立不稳,将走在前面低一年级的女生碰倒,与楼梯发生碰撞,事后得知,该女门牙撞掉,经过看病后,医生说观察三个月,看牙根能否保留,三个月前,检查牙根完好,但现在要做牙冠,费用大概1000元,前二次看病检查费用百余员,具体的病例资料我们尚未取得,据女生家人说,以后还会发生很多的相关的费用(因为她还未成年)。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们支付此次和今后看病的费用,对于我们该承担的责任,我不会推卸。只是我想知道,对于这种意外伤害,对于对方的医疗费用的赔偿,法律的相关规定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