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孕四个半月了,因为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属于第三者等方面的事情),我们要离婚,最出的苗头是我丈夫引起的。他在这个期间没有权利要求离婚,所以就只有我提出。 我想咨询的是,财产分割方面,我是否可以多得到一些。 我婚前一套贷款房子,婚后已经还清,他婚前一套贷款房子,一直没还完,结婚登记前我们买了一套房子,首付6万(房子本身31万,现在已经增值40多万),贷款才还一年多,写的是他的名。婚后我的收入一直不低于他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多得到一些财产吗?

交通事故
2006-09-23 14: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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