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申明,我司是一家未注册的公司,同一家鞋厂发生业务关系,在交易之前,我们双向有签好报价及结款方式为货到现金,但7/5交货给鞋厂没有付现金给我们,因为那家鞋厂较远,不方便把货带回,便留在那里,改日收款,但结果在7月底还没收到款的情况下,去到他们工厂,发现他们私自把货转另一家生产,当时签同协议8.15付我们款,但直到现在仅于8月底付我1/4的货款,而另外货款说要等他们将货转另外一家付款他们再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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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与该鞋厂的具体货物往来及其欠你公司的货款数额,则你有权利要求该厂支付货款,如果其仍已此理由拒绝或推延,则你有权利对其提起诉讼,没有注册并不影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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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