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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系某公司一职员,发生工伤(交通事故),经劳动局鉴定为九级伤残。康复后到公司工作,不能适应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与其协商一致其同意辞职。

其它综合
2006-09-20 13:49: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工伤后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假若是职工本人提出辞职(单位必须有证据),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并不冲突。
    4、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没有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