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个月借朋友的车子(我有驾照)到学校搬点东西,因车子爆胎方向盘打不过来,不慎把一个建在学校篮球场上用木头和石棉瓦搭建的台球棚给蹭坏一个角(台球棚已建5年,我个人认为是违章建筑),对方是一对下岗夫妻。当时找人来修,施工工人看后说材料加维修费一起共400元,当时对方不同意,提出台风都不能刮倒的不合理要求,因我的外地的,不想搞的太复杂,提出给他们2000,没同意,因为他要求赔偿8000,我只好打电话给交警来处理,交警让选择评估公司来评估,评估公司评的是1630,(对方指定的评估公司,我付的评估费),对方不服,过了半个月时间,他拿出一份由省物价认证中心评估的材料,评的是3130元,其它一样,只是加了个1500的间接损失费,后交警大队调解,让我赔偿对方3130,我没同意,对方将我上诉法院,要求我赔偿3830元(省物价认证中心认证的3130+认证费300+交通费400),现在法院要求我写答辩书,请问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因为这个事情从外地往返合肥所有费用加起来也超过了5000元和大量的时间,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继续耗下去我得花更多的钱和时间,请大家帮帮我,指导我怎么做。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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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对方现已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处理.你应当详细阅读法院给你送达的诉讼文书,积极应诉.提出答辩.可以具体咨询律师,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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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王勇霞律师
电话13034867176 QQ41778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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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带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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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