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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5年2月出生,87年7月大学毕业国家统一分配在重庆一国防厂工作,93年10月因爱人转业回义乌,我也调入义乌信用联社.在义信联工作期间参加全国职称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但工作岗位一直是柜员,从来没有改变过.但是,今年因人事原因双聘落聘后,人事科将我从城区长春支行调到乡下义亭支行,却在调令上规定对我”试聘期6个月”,口头解释试聘期6个月就是停发这6个月奖金(除了试用期新职工没有其他在职职工都有的奖金).我提出异议,说他有违劳动法,人事科长说试聘期是单位内内管理行为,不服就别去上班回归社会.义亭支行据调令在给我签的不足2年(2006.4~2007.12)的聘约上注明”试聘期6个月”,至今一直停发我的奖金.通过查询,我认为聘约是劳动合同形式就应以劳动法来规范,试聘期就是试用期,我有近20年工龄在义信联连续工作13年,且工作岗位没有改变过一直是柜员.不应对我”试聘”停发半年奖金,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是不用置疑的).我打印了相关材料要求单位撤销不当试聘补发应发奖金,并要求签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说归人事科管,人事科长又不肯看我写的材料.并说哪个律师说他不合法叫律师同他说.义信联于去年改制挂牌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人事科长改当工会主席并兼人事科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单位工会形同虚设,职工权利无法伸张. 特在此请求帮助,殷切期望得到回复,我想将回复打印出来给人事科长看以求解决. 还有就是上个月单位发放(义信联改制为义农合行)职工身分转换安置费,我没有签收,现在相关人员崔我去签字,我在前述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前可以签收吗?请求给予指教和帮助.非常感谢.

行政纠纷
2006-09-14 22:02: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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