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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一个朋友的叙述:2006年8月31日晚我在家休息,大约九点钟左右听见有人叫我,说我爱人在老乡家玩,正好碰上警察检查身份证和暂住证。要我将我爱人的身份证和暂住证拿去,接受检查,听后我找出我爱人的身份证和暂住证就拿去了,当我到达现场时,只见围观的有很多人,以及许多穿各色制服的人,而且把大约五至六位妇女用绳子把手反捆在背后,说要带上警车,见此情况,我就向一个穿制服的人员说:“她们是违反了什么法,你们要这样对待她们,你们有没有证件,此人见我说这样话后,当时就给我一掌推去并说你不要防碍公务。当时我就说:“我怎么防碍公务了,问一下情况不可以吗?”此人见我回了两句话,就号召其它穿制服的人说:“把他拷起来带走,一下子就来了四五个将我扭住,当时见状我不服他们抓,用力挣脱,并说你们讲不讲理,接着他们又轰上三四人,有的人用拳头击手,有的人用脚踢我,穿制服的人员卡住我的脖子将我按倒在地,并把我用手拷拷住。说要带去派出所。我弟弟闻信赶来想问情况,并制止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要拷他,他违反什么法、犯了什么罪。大约僵持十多分钟后,最后来了一位穿警服看似领导的人员说给他把手拷打开,过去十多分钟后,才找到锁钥把手拷打开。这时他们也走了。事后,我打了“110”报警,“110”接到报警电话后派“120”把我送到了广州区总医院,接受治疗,可因当时没带钱,医生不给治疗,直到第二天才到中医学院得已检查和治疗,医药费花好几百元了,至今伤情未愈。同时当晚也向警署处督查队,报了案并接受了调查,可事隔十多天了一直还没有结果。

民事相关
2006-09-14 20:54: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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