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要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姑父是一个安徽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前几天他手上的一个工人在路边等车的时候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伤,一度有生命危险,现在已经花了几万元,因为肇事司机很穷,所以钱都是我姑父出的,但是按照目前病人的伤势,这将一直是个无底洞。

民事相关
2006-09-11 16:35: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此规定,路边等车时候被失控汽车撞伤的工人如果不是从事雇佣活动,包工头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就要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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