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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1月在山东因公出差时,从候机室的楼梯翻滚下来,导致左脚踝扭伤。

其它综合
2006-09-11 16:42: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从您的描述中得知您是一位女性,首先对您的不幸受伤表示同情,关于你的问题,简单回答如下:1、首先你所受的伤害从你陈述的情况看应该属于工伤,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定为损失工作时间的工伤事故,这一结论是由你们公司作出的还是当地的劳动部门,如果是劳动部门,那么你所受的伤属于工伤肯定是确定的,如果是你们公司自己作出的,那么你就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申请认定。2、关于赔偿的问题是这样的,在工伤认定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评定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之后再根据伤残的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由用人单位对你进行赔偿。3你的法律根据最主要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你可以以之为依据与你们公司进行交涉,应该说你们单位要依法对你在工作当中所遭受的工伤事故承担赔偿法定的赔偿责任的。以上是我的解答,如果尚有疑问,你可以打电话给我进行咨询,也可以到我的单位来进行咨询。最后祝您的病情早日康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