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20年前重婚,此关系本村全部知晓,当时母亲考虑到我们兄弟还小离婚会影响成长,所以口头上要求父亲承诺每月支付赡养费及将现居住房产(婚后购买)归母亲所有,不过后来父亲并未履行每月支付赡养费的承诺,只是给了开始几个月,后来就给得很少了,母亲为了不影响我们,所以拿他没办法,一直未办离婚,每年只在清明拜祖先见一次面。2004年初父亲与他的另外一个女人在未知会母亲情况下借贷经营生意,至2004年底生意生败,父亲与他的另外一个女人失踪逃债,由于之前父亲借贷未还,现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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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你父亲的欠债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母亲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除非你们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你父亲借债是其个人借款.你母亲离婚后可以就该笔债务向你父亲追偿.如果法院判决你母亲偿还债务的,他们是有权执行你母亲的财产及房屋的,但如果有关房屋及财产是生活必须的且唯一的,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只有办理离婚手续后,夫妻的财产才分割.建议你母亲马上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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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