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月份和北京一家饰品公司签定了加盟合同,当时一共交了一万五千元钱,他们给免费铺的货,他们说是为了开业而白给的,这批货我没有交钱,当然免费铺货这一点并没有在合同中注明,而且当时谈好如果中途撤盟,货物还能全部收回并折成钱给我,可是现在我经营不太好,要退盟,他们说加盟没有到期不能退,还要交违约金,而且他们还要把免费给我的货全要回去,我已经卖掉的商品还要折成钱给他们,他们说不是加盟商就必须归还白给的货物,同时还有退盟条款,这在当时并没有和我说过有什么退盟条款,请问这是不是故意欺骗的行为?合同中也没有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