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余杭人,在海宁清纺村买了C64幢C6401,C6402号两套店面,,于2005年发出招租信息.乙方找到了我,并签定了房屋租赁契约书,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租金7500元.等10条条约.一次巧合,我去了店面那,发现房屋遭到严重损毁,结构被破坏.我当时很诧异.找到乙方并制止了他.但不久前我又一次去了那,却发现房屋又在遭破坏,问之下是乙方要与隔壁其他房屋连通起来.总体看了下发现房屋的墙和门遭到破坏严重,而且原本新的家具已被他用的很旧,那些家具是我寄放在那的,他是不能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